2022年定安县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
(草案)
在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,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2年省级转贷我县新增第三批专项债券资金2800万元以及根据我县政府性基金各执收部门对全年收入预测情况,2022年全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计短收26662万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等规定,我县需编制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。2022年定安县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(草案)如下。
一、预算调整内容
(一)调整债务转贷收入和支出
根据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三批省级转贷市县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及项目的通知》,2022年第三批省级转贷我县新增地债资金2800万元,全部为专项债券。
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,2022年预算需要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债务收支2800万元。
(二)调整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和支出
根据我县政府性基金各执收部门对全年收入的预测情况,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相关收益比第一次预算调整数(简称预算调整数,下同)56147万元短收25579万元,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比预算调整数5000万元短收1037万元,污水处理费收入比预算调整数900万元短收46万元,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预算调整数共计短收26662万元。
按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的原则,我县需相应调减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6662万元。
二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
调整后,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5992万元,比预算调整数减少23862万元。其中:
1.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469万元,比预算调整数减少26662万元;
2.债务收入46159万元,比预算调整数增加2800万元;
3.转移性收入4364万元,保持不变。
调整后,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5992万元,比预算调整数减少23862万元。其中:
1.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108万元,比预算调整数减少23862万元(其中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25579万元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1037万元、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减少46万元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800万元);
2.债务还本支出35880万元,保持不变。
3.年终结余结转4万元,保持不变。